兰州城市学院2023年专升本科招生简章

 为做好我校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招生简章。

  一、 招生专业及计划(学校代码:10737)

序号本科专业 本科院校二级专业   专业学制学费标准(元/年)
 大类  (专业名称)    代码
1能源类焊接技术与工程80411  2年4400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80503  2年4400
2生化类化学工程与工艺81301  2年4400
3资源类地理科学70501  2年4000
油气储运工程81504  2年4400
石油工程81502  2年4400
4装备类汽车服务工程80208  2年4400
5教育类汉语言文学50101  2年3800
历史学60101  2年3800
学前教育40106  2年3800
6新闻类新闻学50301  2年3800
7艺术类美术学130401  2年6500

    附注:1.学费入学时如有变动按新标准执行;

         2.招生计划数待省教育厅批复后另行通知。

 

  二、招生对象、报考方式、考试方式、网上报名及志愿填报、资格审核确认、录取办法、体检等工作要求严格按照甘肃省教育厅《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免试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甘招委发〔2023〕1号), 《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统一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甘招委发〔2023〕2号)和《2023年甘肃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方案》(甘教发〔2022〕9号)文件执行。

  三、专业能力测试

  (一)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满足免试入学条件的考生须参加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工作分两轮进行,首轮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进入第二轮测试。测试地点为兰州城市学院校本部(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测试时间及科目如下:

   测试日期和时间2023年3月3日2023年3月13日
(星期五)(星期一)
  9:00——11:00专业能力测试专业能力测试
(首轮)(第二轮)

  (二)专业能力测试方式按专业性质分两类进行

  1.美术学根据专业大纲进行测试(见附件7)。

  2.除美术学以外的所有专业按本科专业大类进行笔试,按考生填报志愿进行录取。笔试内容按照我校公布的专业基础测试大纲进行。同时将根据生源情况划定学校最低控制线。

  四、联系方式

  招生部门及电话(传真):招生办公室0931-5108903

  监督部门及电话: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0931-7603307

  网址:http://zhaosheng.lzcu.edu.cn/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街坊路11号

  邮编:730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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