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甘肃专升本“医学类(二)”专业考试大纲
2023 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升本科考试医学类专业基础能力测试大纲(二)
一、测试大纲适用范围及对象
本测试大纲适用于 2023 年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升本科医学类考试中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助产、药学、中医学、中医骨伤、针灸推拿、中药学、中医养生保健、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公共卫生管理、卫生信息管理、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心理咨询和眼视光技术专科专业考生。
二、测试目的
按照专本兼顾的原则,主要测试医学类中心理咨询专科专业学生是否具备应用心理学专业本科阶段学习基础。
三、测试内容
测试内容主要包括心理测量与调查和普通心理学 2 个知识模块,测试考生应用心理学专业基础知识掌握情况,2 个知识模块试卷分值占比各 50%。
(一)心理测量与调查知识模块
1.概述
(1)掌握四类量表。
(2)熟悉测量的两个参照点;心理测验的分类。
(3)了解心理测量的基本概念;性质。
2.测验的常模
(1)掌握取样的方法;z 分数。
(2)熟悉样本大小;发展常模。
(3)了解常模团体的性质;常模的类型。
3.测验的信度
(1)掌握信度可以接受的水平。
(2)熟悉信度评估的方法。
(3)了解信度的概念;影响信度的因素。
4.测验的效度
(1)掌握效标效度的评估方法。
(2)熟悉信度和效度的关系。
(3)了解效度的定义;影响效度的因素。
5.项目分析
(1)掌握难度水平的确定。
(2)熟悉难度计算方法。
(3)了解难度的指标;区分度的定义。
6.测验编制的一般程序
(1)掌握测题的编写。
(2)熟悉测验的编排和组织。
(3)了解测验的目标分析。
7.心理测验的使用
(1)掌握SCL-90、SDS、SAS 评分指标。
(2)熟悉EPQ 的结构。
(3)了解SCL-90、SDS、SAS、EPQ 的用途。
(二)普通心理学知识模块
1.绪论
(1)掌握如何研究心理学;心理学的研究方法;实验法探索自变量和因变量之间的因果联系。
(2)熟悉心理学是研究心理现象的科学。
(3)了解科学思维;个体心理;现代心理学产生的历史背景。
2.心理的神经生理机制
(1)掌握神经冲动的传导法则;神经冲动传导的主要方式;神经系统的构成;大脑结构;神经系统存在突触精简现象。
(2)熟悉胶质细胞的作用;边缘系统的功能;脑功能学说。
(3)了解神经元;自主神经系统的定义;脑干;小脑;大脑;大脑的单侧优势。
3.感觉
(1)掌握视锥细胞和视杆细胞的差别;颜色混合的种类;人耳敏感的声波范围;痛觉的意义;
(2)熟悉感觉阈限和绝对感受性;差别阈限和差别感受性;视觉系统的侧抑制;声波属性;影响痛觉的因素。
(3)了解阈限的概念;视觉受时间的作用;人耳听觉范围;肤觉的基本形态;嗅觉的皮层部位。
4.知觉
(1)掌握知觉的特点;影响时间知觉的因素。
(2)熟悉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加工;大小—距离不变假设。
(3)了解知觉的含义;知觉组织原则;时间知觉;真动知觉和似动知觉。
5.意识和注意
(1)掌握缺乏睡眠或剥夺睡眠的危害;REM 的唤醒;NREM的唤醒。
(2)熟悉无意识现象;视交叉上核作用;快速眼动睡眠与非快速眼动睡眠;精神分析、生理学、认知学对梦的观点。
(3)了解意识的含义;人体的生物节律;睡眠的四个阶段;梦魇;梦游;催眠;白日梦。
6.记忆
(1)掌握短时记忆的编码;记忆的生理基础;长时记忆信息的存储条件方法;掌握遗忘的原因。
(2)熟悉记忆的形式;影响短时记忆编码效果的因素;长时记忆信息存储的动态变化;影响遗忘的因素;内隐记忆和外显记忆的区别。
(3)了解记忆的含义;长时记忆的编码形式;遗忘曲线;遗忘的特点。
7.思维
(1)掌握影响概念形成的因素;影响问题解决的因素。
(2)熟悉思维的形式;表象的特征;算法式和启发式。
(3)了解思维的特征;表象的概念;表象的作用;概念的内涵与种类;概念的形成;推理的方法;问题解决的过程。
8.动机
(1)掌握动机强度与工作效率的关系;动机理论。
(2)熟悉需要层次理论主要观点。
(3)了解动机的含义及其功能;需要及其种类;动机的种类。
9.情感
(1)掌握情绪的功能;情绪状态分类;情绪的作用。
(2)熟悉情绪和情感成分组成;情绪的认知理论。
(3)了解情绪和情感的概述;情绪的生理基础;海马作用;姿态表情。
四、试题难易程度
较容易题约 50%
中等难度题约 30%
较难题约 20%
五、题型结构
试卷题型包括客观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非客观题(判断题、名词解释、简答题、分析题)。
注:1.高职具体专业可查阅教育部印发的《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 年)》。 2.报考医学类本科专业时,对高职(专科)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具体要求:
(1) 护理学:护理类(护理、助产);
(2) 助产学:护理类(护理、助产);
(3) 临床医学:临床医学类(临床医学);
(4) 药学:药学类(药学)和药品与医疗器械类(药品生产技术、药品质量与安全、药品经营与管理);
(5) 医学检验技术:医学技术类(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
(6) 康复治疗学:康复治疗类(康复治疗技术、言语听觉康复技术、中医康复技术);
(7) 医学影像技术:医学影像技术;
(8) 中药学:中医药学(中药学);
(9) 中医学:中医药学(中医学、中医骨伤、针灸推拿);
(10) 针灸推拿学:中医药学(针灸推拿、中医学);
(11) 应用心理学:医药卫生大类专科专业均可报考。
3.2023 届高职毕业班部分二级类专业考生,所学专业与专业原人才培养方案不符的,由就读学校统一向省教育厅和省教育考试院提出申请,可按考生实际所学专业跨类进行报考。2022 级学生严格按照所学专业规定的人才培养方案执行。